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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2012年,被确认为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随后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学院设有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汽车技术学院、数字信息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贸流通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院校隶属
浙江省
创建时间
1978年
学校校训
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
学校代码
12866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
学校官网
http://www.zjtie.edu.cn
联系电话
0571-86928112
英文校名
Zhejiang Technic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
电子邮箱
dzkd04@126.com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正街66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浙江省物资学校,始创于1978年12月。2000年3月,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高等职业学校,由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后改名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办。2017年7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建制划转给浙江省机电集团,组建浙江省职教集团。现校园占地面积528.5亩,建筑面积27.9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100余万册。

学校以“立德为本、致用为宗、崇尚优化、追求卓越”为校训,以国际知名、国内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为目标,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为供应链集成服务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下设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汽车技术学院、数字信息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商贸流通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梦想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物流管理(智能物流)、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物联网应用技术、互联网金融、工商管理、空中乘务、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等31个专业,与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共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三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468人。成人学历教育在读学生近3000人。

师资力量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共有专任教师386人,双师素质比例86.79%,高级职称比例37.56%,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为77.72%。实际授课兼职教师311人。拥有浙江省“151”工程人才34名,省级专业带头人20名,浙江省优秀教师3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6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四、层次

□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英国格拉斯哥城市学院的学习证书。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理工学院学习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表演艺术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新生入学后,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八)学校对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九)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定损与评估)、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空中乘务、关务与外贸服务、物流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6600元/学年;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6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助、贫困慰问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692805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s://zsb.zjtie.edu.cn/

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

传真:0571-86928113

十七、其他须知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对外交流

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联系中心(UNESCO-UNEVOCCentre),参与联合国职教政策框架多边磋商,主持或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资助的国际前沿职教研究项目,多次承办国际职教论坛和高级别的国际教育与培训专家会议,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联合革新计划高职教师教育与培训等多个项目,注重与国际优质职教资源的合作,与英国、新加坡优质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并招收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和进修,在柬埔寨设立“浙经院-柬创院国际教育中心”,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应用型人才培养协作联盟并担任秘书长单位,常年开展“一带一路”国家职教官员、师生的各类培训。

学校依托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培养“专能精、通能强、素质高”的现代和谐职业人与和谐创业人。学校是教育部职业教育文化素质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浙江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先进集体、工信部工业文化研究院院长单位。与中华诗词学会合作成立中华诗词文化学院、中华诗教促进中心。

历史沿革

1978年,浙江省物资学校创建,隶属于浙江省物资局。

2000年3月,筹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0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2012年,被确认为首批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

2013年,通过国家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验收

2017年,该校举办单位变更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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