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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大学,是教育部、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学校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员。
院校隶属
浙江省
创建时间
1911年
学校校训
诚、毅、勤、朴
学校代码
10353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zic.edu.cn/
联系电话
0571-86989998
英文校名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zhaoban@zjsu.edu.cn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目录

学校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我国较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学校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农业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农业科学居前5‰。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070余人,博士生导师120余人,正高职称360余人,副高职称700余人,博士105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浙江省特级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工商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53

三、校址

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四、层次

☑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华侨港澳台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参考高考文化排序分、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美术类专业,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按以上录取规则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综合分(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为排序成绩,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九)高水平运动队、华侨、港澳台考生、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另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专升本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升本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新生在专科学校就读。

(十一)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人民武装),具体招生按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类、法学类、金融学类等四大类12个专业6095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泰隆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18000元/生.学年,萨塞克斯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8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53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具备“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并开通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88840567,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989998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QQ:800057228

十七、其他须知

(一)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二)学校实施“按类招生、类内任选专业”的人才培养举措,部分学院实施专业大类招生,分流时学生可在专业类内根据个人意愿任选专业。

(三)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机会。

(四)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1个教育部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3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2个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一带一路”建设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A类),6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同时还拥有6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6个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历史沿革

浙江工商大学的前身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建于1911年3月15日(清宣统三年一月),由绅士郑在常筹资创办。

1973年,学校更名为浙江商业学校。

2004年5月,学校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

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2007年5月,学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评估。

2012年12月,成功入选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3年5月,被确定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2015年12月,学校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

2016年6月,学校获批为“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2017年8月,学校入选第二批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及优势特色学科。

2018年7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3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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