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单搜索
首页 趣闻 世界十大 人文之最 世界上历史最长的君主制

世界上历史最长的君主制

日本天皇制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君主制度,近代明治维新后宣称“万世一系”并写入宪法,即日本从古代起没有改换朝代,始终都是皇室一系。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大量神话色彩,难以断定古代天皇真实性。从崇神天皇开始考古学才能确认其实际存在,自应神天皇开始的历史之可信度才大为提高。
目录

简介

日本天皇(英语:TheEmperorofJapan)是日本君主的称号,相传为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的后裔,也是神道教最高领袖,日本国家象征。从神话传说的神武天皇到现在明仁天皇共125代。

日本天皇名称最早文字记载是689年日本颁布的《飞鸟净御原令》。而中国开始称日本元首为天皇约是在清末的同治年间。

日本天皇制是世界历史上最长的君主制度,近代明治维新后宣称“万世一系”并写入宪法,即日本从古代起没有改换朝代,始终都是皇室一系。由于年代久远加上大量神话色彩,难以断定古代天皇真实性。从崇神天皇开始考古学才能确认其实际存在,自应神天皇开始的历史之可信度才大为提高。

日本自1185年镰仓幕府建立至1867年大政奉还,天皇权力被架空六百八十二年之久。明治维新之后日本逐渐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昭和天皇指挥策划相继发动日本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等侵略战争,给亚洲及世界各国人民以巨大深重的灾难。

二战后期日本以无条件投降为条件,允许天皇作为象征性国家元首保留下来。并迫使其发表人间宣言,否定其人间“神”的地位,承认不再具有神性,但是日本人民的心里还是认为天皇是神。依照《日本国宪法》,天皇如今主要职责为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批准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出席礼仪性外交事务活动和国家仪典等。日本皇室家徽为“十六瓣八重表菊纹”。

2017年12月8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了规定明仁天皇退位日为2019年4月30日的政令。

名称来源

日本天皇名称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在673年至688年前后由天武天皇制定的《飞鸟净御原令》中。

自第一代神武天皇起直至第三十三代推古天皇,这33位天皇在日本《古事记》中出现过。但自神武天皇至仲哀天皇,这14位天皇在历史中无法确认,应该是《古事记》及《日本书纪》为了完成从神代到人代的过渡而虚构出来的人物,而在仲哀天皇与应神天皇中间填充长达70年历史的神功皇后,也不能说是实际的存在。因此,有着比较真实的存在依据的第十五代应神天皇,应该是号称“万世一系”的日本天皇的真正祖先。此外,有称第一个应用“天皇”这一称号的,是在推古朝摄政的圣德太子。他在遣小野妹子给隋炀帝的国书中写道“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曾引起过隋炀帝的怒火。不过,隋书对此类国书的纪录为「日出处天子致日落处天子」(之前都称日本统治者“王”或“大王”)。《宋书·蛮夷传》里所记载的“倭五王时代”中的“倭赞、珍、济、兴、武”五王,即是指自仁德天皇起至雄略天皇止,除履中天皇外的五位日本统治者。

日本统治者使用“天皇”称号大概是在明治时期。(唐高宗曾使用天皇称号,与天后武则天并称二圣,这可能影响到日本“天皇”称号的采用。)日本“天皇”正式对外的文字记载最早是1936年侵华前后。中国称日本皇帝为天皇大约是在清末的同治时期。在日本的历史上,出现倭奴王的称号以后,还有天皇和皇帝的称号并用的。这种两个称号并用的天皇有4代。到了近代明治元年(1868年)后,日本帝国致外国首脑信件、国际条约批准书、宣战诏书使用的还是皇帝称号。从1936年以后,“天皇”一词就完全被向世界宣战的侵略者利用了。现今,天皇作为日本的国家象征而存在,也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虽然日本宪法没有明定其国家元首的地位、昭和天皇裕仁以后的日本天皇也已宣布完全放弃历史上其被赋予的“神性”,但多数日本人仍认为天皇代表着“国家”。现任天皇为明仁天皇。

历史

古代

日本最早的神话书籍古事记称,日本天皇乃是日本神话中的创世之神天照大神之后裔,成为日本君权神授的依据。旧时的日本史书一直宣称天皇是万世一系的,即所有天皇都来自同一家族,日本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王朝更迭。

事实上,中古时期的日本小国林立,最后由位于本州岛中部(奈良)的大和国家实现统一,大和也就成了日本的别称。大和朝廷成立前出现过多次王位的争夺,或许也改易过多个朝代。然而当时的历史纪录靠口头背诵神话的史官,而没有可以证明的文字史料留下,是以无由查证。仅有中国陈寿《三国志》的东夷传倭人条可做参考。然而该纪录却是转录而来,并非一二级史料,且文中可以看出中日语言误译的问题。虽在《日本国史略》中有“自天照皇太神创业垂统,而神武天皇初都中国、一统天下,历正天皇正统一系,亘万世而不革。天下即一人之天下”一辞,不过“万世一系”四字则是到19世纪末明治维新左右才形成,写入大日本帝国宪法之中。

天皇作为日本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的时间并不长。自镰仓幕府建立以来(1192年—1333年),日本历史上共经历了镰仓幕府、室町幕府、德川幕府三个幕府历史时期,天皇权力被架空了六百八十二年之久。直至1867年12月9日倒幕派发动“王政复古”政变,宣布废除幕府制度,德川幕府的最后一位“征夷大将军”德川庆喜才被迫宣布“奉还大政”,日本朝廷、明治天皇睦仁才重新掌握政权。自明治时期后,天皇的权力达到了顶峰。从1868年10月23日(旧历9月8日)宣布改元明治开始,日本走上了一条由天皇操纵并主导政权的,向着封建军国主义国家进发的道路。昭和天皇(裕仁)在位时期发动了侵略中国和亚太其他国家的罪恶战争。

近代

日本战败后,在美国的主持下建立议会民主制。但为了顺应日本民意,允许天皇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保留下来。1946年,美国迫使昭和天皇裕仁发表了“人间宣言”,承认天皇也与平民无异,只是受国民拥戴的国家象征。现代日本天皇的主要职责是任命内阁总理大臣(首相),批准法律、政令及条约,召集国会,批准国务大臣的任免,出席礼仪性的外事活动和国家典礼等。

变革

圣德太子曾借道教辛酉年之说,编排了“皇纪”。推古九年正好是辛酉年,也是圣德太子在斑鸠宫推行改革的年份。辛酉年每60年出现一次,亦称一轮。按道教的说法,每一轮辛酉年是发生变革之年。而第21轮的辛酉年则是发生彻底的大变革之年。于是,圣德太子以推古九年(601年)为起点再往上推第21轮的辛酉年为日本建国之年。规定该年的阴历一月一日为神武天皇登极之日(阳历为2月21日)。按照这种推算法,公元1990年是皇纪2649年。结果把皇统向前多推算了大约一千年。在这一千年的空白中人为地安插了10位虚构的天皇。圣德太子按照这种逻辑编修了日本史。后人便加以延用至今。

大和国(日本)君主的正式称呼原本是“大王”(治天下大王)。故中国南朝的正史中称五位遣使朝贡的倭国君主为倭王,史称倭五王(赞、珍、济、兴、武)。隋炀帝时,大和的圣德太子派小野妹子出使隋朝,在国书中有“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之句,是首次在外交场合使用“天皇”一词。不过,《隋书》对此类国书的纪录为“日出处天子致日落处天子”。(实际上,《隋书》所记录的国书为小野妹子所带去的那份。‘日本书纪’中所记下的国书则为第二份。在寒暄辞的大意重复。又,小野妹子虽弄丢了中国所回信的国书,却没有受罚。有学者认为依当时外交情况,两方大使皆有对国书与纪录进行篡改以达到两国之妥协点。否则日本用天皇一辞,中国不可能接受其国书。反之,如中国对日本采用对下关系的写法,日本也不会接受。按‘日本书纪’,来日大使裴世清重拟的国书写作“皇帝问倭皇。”是即大使篡改国书以符合两国底限。‘圣德太子传历’称“天子赐诸侯王书式也。然皇帝之字,天下一耳。而用倭皇字,彼有其礼。”可为佐证。)应当是其后的日本书纪依大宝令规定,将“大王”、“大君”、“皇尊”等名词一律更正为“天皇”所致。“天皇”在中国道教中,表示北极星。

天皇权力

地位权力

日本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皇位继承:皇位世袭,根据国会议决的皇室典范的规定继承之。

日本天皇的权限、天皇国事行为的委任:(1)天皇只能行使本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事行为,并无关于国政的权能;(2)天皇可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国事行为进行委任。

日本天皇摄政:根据皇室典范的规定设置摄政时,摄政以天皇的名义行使有关国事的行为,在此场合准用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日本天皇的任命权:(1)天皇根据国会的提名任命内阁总理大臣;(2)天皇根据内阁的提名任命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法官。

国事行为

日本天皇有关国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由内阁负其责任。天皇根据内阁的建议与承认,为国民行使下列有关国事的行为:

一、公布宪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条约。

二、召集国会。

三、解散众议院。

四、公告举行国会议员的选举。

五、认证国务大臣和法律规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

六、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行刑罚以及恢复权利。

七、授予荣誉称号。

八、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

九、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十、举行仪式。

皇室财产授赠

授予皇室财产,皇室承受或赐予财产,均须根据国会的决议。

制度区别

权利分散性

通常的君主专制政体都是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产生的,不能自身完成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天皇制是自身完成国家统一,并且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阶段依然存在。

适应性

天皇制对资本主义表现出异常的适应性。

被崇拜性

君主制中的君主是作为一个人参与政治,天皇制中的天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则作为神统治日本。

皇室是天皇和皇族的统称。皇族包括皇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亲王、亲王妃、内亲王、王、王妃、女王。皇室中无姓氏,天皇赐予皇室人员“宫”的称号。明治宪法时,皇室成员与一般臣民不同,不登记户口,也不受国家法律的制约,只受到皇室令的约束。二战后的新宪法规定,除继承皇位即摄政资格外,无任何政治特权。而且规定皇室成员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皇位由皇族血统的男子继承,如天皇长子、长孙以及长子的子孙、天皇次子及其子孙、天皇兄弟及其子孙、天皇伯父、叔父及其子孙等。天皇驾崩之时,皇嗣(应该继承皇位的第一个人)立即继位,天皇及其皇族不许收要养子。

词条所在榜单
更多推荐
相关分类
热门文章
热门词条